為還沒開始的愛情,加上設定結束的日期。我稱它做~愛情契約。
 
  不能在一起的藉口,很多啦。不確定末來的因素佔了大部份,一開始我聽到的時候。只覺得,這樣也可以?後來才發現試過的人,其實還真是不少。最近有個朋友,苦追一個女生很久。正當灰心準備收線的時候,我把這件事告訴了他。結果他就從我的msn上消失了,套一句我常說的話:有了女(男)朋友了,要msn跟朋友幹嘛?
 
  不過幫他算算日子他的好日子,現在來說應該是倒數計時的了。聊天的朋友告訴我,這種愛情實在是太不負責了。要是換個角度想,這樣的話只單純享受這段感情的美好。完全不用考慮五四三的東西,其實見人見智啦!
 
  最後一天的時候,怎麼辦?有幾個版本可供大家參考。
one見好不收。問問對方要不要續約啊?搞不好因為這些日子的甜蜜,也許感情就再能走下去。
two一拍兩散。哎喲,水哦。就真的跟一開始說的一樣耶,只是這樣的好聚好散比較少人選這項。
three沒事發生。因為有共通的朋友圈,所以朋友們都不知道兩個人的戀情。然後等結束的時候朋友們也全然不知,完全就是沒事發生啊!不過當對方另有新歡的時候,還是會有奇妙的感覺。
四,媽的,我居然忘記了四的英文單字。只記得是f開頭。哈,打字打到一半的我開始狂笑。好啦!認真一點。
四死纏爛打。一方捨不得另一方走,問了不能續約之後,還苦苦糾纏。結果換來的是整個感覺都差掉了。
五因為那個四已經沒打英文了,所以五我也決定不打英文。
五等你回頭。這是一種非常低調的明示,告訴對方,我就這裡等你。完全沒有任何一點壓力,問題是等多久?沒講清楚耶!搞不好過一陣子就忘記了。
 
  也應該還有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、、等,不過還沒有人線上分享。所以等有了再補上來。
 
  額外補充:契約定的時間長短,後來我發現也是一門學問。一個月的那種,日子過的飛快。兩個人都還沒有享受到,就要分開了!莫明的痛苦。所以最好的天數大約都是三個月啦。99天啦!100天啦之類的。半年,太長了。爛戲拖棚,這個就不用考慮了。
 
  這樣做到底好還是不好?我個人完全沒有任何意見,有故事聽就好。
 
 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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