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來滿月就想寫這篇文章的,結果發生的事情太多。就一直拖到現在了!
 
  滿月之後我發現的第一件事就是,我花錢在買絲襪上面。跟男人花在抽煙上面是一樣多了,也就是說我每隔兩天幾乎就抽掉一包煙了。因為我的絲襪破的速度快的跟什麼一樣。
 
  第二件事就是我已經沒朋友了,而且也不花錢了。我現在一星期花不到五百塊,很努力買了零食、飲料,還是花不到什麼錢。因為每天值班的時候幾乎都是”吃經理,睡陳姐”。另一個省錢的原因是因為姿伶離開了我生活,再也沒有人在星期一的時候帶著我去花天酒地了。
 
  第三件事要算是最開心的事了,那是我瘦了。而且一次瘦了四公斤!體指計告訴我,我只有四十四或是四十五公斤時。我一整天都開心的要死!連巧遇小美時,小美的第一句話也是:阿媚,妳瘦了!從小美的眼睛我看到了真誠的答案。(我現在男朋友曾經在還沒追到我之前曾經跟我說過:要是妳到瘦到四十五公斤,一定會很好看。不過等他追他我的時候,他就改成了:寶貝妳幾公斤都好看。會寫這段話純粹只是想跟劭全說:我已經達成你要的目標了。副作用是:別人也覺得我很好看。)
 
  我已經習慣了這邊的工作環境,像現在要是非假日一樓只要四十桌。我的形容詞會說:四十而已,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大驚小怪的說:那來的四十桌可以加啊?
 
  有同事的一個半月後,我發現好吵!一開始我覺得她們講的東西都非常的有趣,聽了一個多月之後,我覺得好吵。明明是小事,為什麼就可以說的這麼嚴重。所以我不想聽的時候,就會說我的眼睛好痛要滴眼藥水。(自已就會慢慢移動不見)不過同事還是對我不錯的,大家都會互相支援跟幫忙。只是有時候副理脾氣比較像小孩子而已,其實她本來就是小孩子而已,只是她不想讓別人知道所以拚命的裝大人的樣子。
 
  前兩天跟瓊灩姐一起忙著洗杯子的時候,忘記了是什麼樣的對話讓我跟她說:沒關系啦,這是小事!沒想到瓊灩姐問我說:千媚,妳老是說這都是小事,那什麼才是大事?我想了一下說:我想應該是詹先生或是我爸叫我辭職不做這個才是大事吧!瓊灩姐說:詹先生怎麼可能叫妳辭職?我們兩個都笑了,因為比較之下後者才真的是大事啊!
 
  還有我拿到第一個月的薪水了,開心的要死。美中不足的就是公司的小費並沒有分給我,我一直以為會分的說。因為九月份我光是客人給的紅包跟小費累積起來也三千八了。結果、、、就是沒分啊。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是試用期的關系?
 
  我還有很多想寫的東西,就是太忙了沒時間寫。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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