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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my girl:

昨晚看見妳的時候,妳已經在談戀愛了。只是妳不願承認。

認識妳十年來,這是第二次妳為了感情的事煩惱。

當然,我不覺得這是煩惱。

嘴壞的我一定是說,這根本就是來炫耀的。

事實我看也是如此!

搞曖昧果然是大家公認戀愛前最美好的時光,

但是我客觀的希望妳還是不要搞太久。

免得到時候又胎死腹中。

昨晚妳坐在我面前,告訴我那一大堆妳為了他好,而不願在一起的理由。

在我聽來都只是妳不夠勇敢的藉口。

而且一模一樣的話,我居然在月初也聽過一次。

我的人生到底是出了什麼樣的意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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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掉昨晚的胡言亂語

我要認真的在讓妳複習一次,我提供給你的三大方案。

A.問他能不能吃三次不要負責?

   為什麼是三次,因為這是妳多年前教我的,我到現在還記得。

B.就讓他做他想做的小三,搞不好他就只想做這個。

   但我不覺得妳有這個功力就是了。

C.在他有更大的動作之前,就先告訴他。

   給妳三個月讓妳好好處理舊的感情,然後再專心跟他在一起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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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極度幸福的時候,總是擔心失去。

妳昨晚一整個就處在極度幸福的狀態。

問題是妳都還沒有得到,在怕失去個什麼鬼啊?

所以我要搖醒妳。

最後我要跟妳說

就讓自已任性一次吧,不要為別人著想,也不要管別人怎麼想。

做一次自已要的選擇。

希望再接到妳的電話依舊是炫耀的煩惱,而不是淺淺的嘆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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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媚

    因為天氣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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